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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這是我倆一起開始新的生活,亦是時間去倫敦。我清空了公寓和我所有存儲在史蒂夫和迪那邊的東西。他們會留在劍橋及已經租了一所有幾個備用房間的漂亮的平房。我們的計畫是,首先我要到倫敦為翁美玲去尋找一個單人房間。它必須是一個單人房間,只為美玲,而不適合我們兩個人。因為美玲害怕,如果她的媽媽發現,我和她是住在一起,她的母親將不會讓她留在倫敦。美玲已經做了很多說服才能被允許住在倫敦。她母親的本意是,她每天乘火車由 HISTON 往返倫敦。接受我入讀的大學,也已為我安排了留宿的地方,學期開始的時候我便可以入住。

暑假快結束時,週六我駕了我的摩托車到倫敦,住在一些我們中國朋友入住的公寓。他們考試後已直接搬到了倫敦,在倫敦市中心發現了的一個不錯的地方。他們還為翁美玲找到一個房間。這是一個有小許傢俱的房間(房間10)位於37貝爾塞斯大道。房子很大,所有的房間都是出租,房東太太則住在地窖裏。有一個很好的大型公園(Hampstead Heath公園)在附近。離地下鐵路的貝爾塞斯公園站約只有5分鐘的步行路程,再花半小時的地鐵行程便可以到達市中心。房間在一樓,並不是非常大,約4米長,寬2米。當你穿過大門,在左側是一張單人床,一個櫥櫃在右邊。床後面是一張桌子與椅子。櫥櫃下方是廚房的水槽,電熱烹飪板和電錶。要獲得電力供應,你必需先放入『一先令』硬幣。翁美玲在那個房間裏一共住了三年半的時間,期間她並沒有改變任何的傢俱,甚至沒有在牆壁上掛上任何個人的物件。她做的唯一的事情是在1980年時,她買了一幅相當浪漫的甜蜜少女繪製海報,她把它掛在她的床上。她說,她寂寞的時候那海報能給她安慰。

房子的保養維修並沒有造好。有一天二樓的廁所穿過天花板掉進到翁美玲房間一樓的廁所。幸好當時沒有人正在使用......最令人驚訝的是,竟然沒有人抱怨。天花板和廁所在維修後,生活就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似的。我覺得在那個房子裏的每一個租客都不想為此冒險而失去了合同,因為與其他地方相比,租金確是比較其他接近市中心的房子便宜。

接著的星期一翁美玲帶著她的母親和舅舅來檢視房間。他們滿意,翁美玲可以搬進去。當她的母親和叔叔離開後,我便去看望她,把我的摩托車停放在房子的前面。第二天早上,女房東敲門告訴我們,她已經注意到,我的摩托車從昨天起便沒有移動過。她問我是否知道房子的規則,我當然說我並不知道。 "嗯"她說:"如果你再一次留夜,芭芭拉將不得不離開"。從那時起,我每次來看望翁美玲,我都把我的摩托車停泊在很遠的地方。當然,我們並沒有遵照"房子守則"。晚上,試圖把我偷進入到美玲的房間都給我們帶來有很大的樂趣。我們嘗試了所有不會被女房東發現的上樓方法排序,例如,我背著翁美玲,或大家都同時踏出相同時間相同的步伐,令腳步聲聽起來像只有一個人;又或者翁美玲先上樓去,然後再幾分鐘後我跟著。這些嘗試都伴隨了我們很多的傻笑。

在倫敦第一周,我們有一個非常歡樂的時光。大學學院尚未開課,但翁美玲告訴她母親已開課。我們每一天都在遊覽倫敦中度過。翁美玲熟悉倫敦比我多,因為她經常到唐人街。我們特別喜歡去萊斯特廣場(Leicester Square)附近。那裏有一個大型迪斯可舞廳和很多電影院。水晶宮和唐人街亦都在步行距離之內。這是我們第一次在一個大城市裏,大家能在一起超過幾個小時。每天不必急於起床,想著今天在倫敦的中心會去那個地方,在那裏吃喝,然後到迪斯可或者電影院。這是一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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